陕西省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05 地区:陕西省 查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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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现就####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学生资格认定
 陕西籍学生及新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资格认定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号) ### 。
 二、贷款申请
 ####年申请贷款的学生通过资格认定后, ### 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学生可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网址为: ###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同时,陕西省生源的学生还需持一式两份的《 ### 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经预申请之后,到县(区) ### 办理相关手续。
 三、时间安排
 (一)预申请时间截至####年#月##日,逾期不再接收任何单位及个人的预申请。
(二)学生申请办理贷款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校生、新生办理时间段由各县(区) ### 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贷款条件
各院(系) ### (陕教贷〔####〕#号)规定的贷款学生“八贷六不贷”条件,既要贯彻“应贷尽贷”的政策,也不能随意放松贷款条件,坚决杜绝“想贷就贷”的现象发生,确保把款贷给真正贫困的学生。
(二)加强诚信教育工作
各院(系)要在学生申请贷款、签订贷款协议、毕业离校等环节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既要正面引导,又要做好反面案例教育。同时要重点做好对贷款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和还款知识教育,做好还款承诺书的签订工作,教育学生珍惜个人信用,知晓违约要承担的经济后果、信用后果和法律后果。
(三)组织填写续贷声明,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各院(系)要在####年#月##日以前, ### 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因学生本人原因造成续贷声明审核不合格或者不能按时通过的,系统将无法受理后续的贷款申请。
各院系组织每个贷款毕业生必须签订还款承诺, ### 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进行毕业贷款确认,确保学生的有效联系信息及其父母、同学、 ### 在线服务系统内,保证毕业后相当一段时间内与该生能够取得联系。告知学生每年##月##日前是还款最后期限,如果本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 ### 等。
(四)开拓思路,加大宣传力度
各院(系)要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申办流程和还款要求的宣传力度,以辅导员、班主任、班委为主要力量,通过诚信教育、座谈、专题宣传、微信、QQ群等多种途径,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 ### 生知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和办理、还款等途径、方法。



学 生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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