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 的影响, ### ### 研究决定,支持具备条件的服务业主体有序恢复经营,特公告如下: 一、自####年#月##日起,支持商贸、餐饮、住宿、洗衣、美容美发等传统服务业有序恢复经营。 二、各类线下培训机构、影院、网吧、KTV、洗浴,以及其他空间相对封闭、人员相对聚集的经营性企业(场所),各类棋牌室、游艺厅、室内健身房、 ### ,旅游景区、 ### 等文化旅游业,暂不恢复经营。 三、恢复经营的服务业主体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 ### 会责任,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由恢复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 ### 门前或其他醒目位置,张贴统一格式的《恢复经营承诺书》, ### 会和群众监督。 (二)恢复经营前要掌握并登记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及近##天旅居史,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三)充分准备防控物资。开业前, ### 设施、 ### 清洁消毒。每日上班前、 ### 体温测量。每日上班前、下班后, ### 及设施、 ### 清洁消杀,并做好体温测量和消杀记录。 (四)从业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通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使用中央空调,如使用,需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对送风口、 ### 消毒。 (五) ### ### 内用餐, ### 络订购、外卖配送、顾客打包自取等方式销售。 (六) ### 业提倡采取提前预约方式,避免人员聚集。 (七)未佩戴口罩的顾客,一律不予接待。 (八)不承接各种集会、会议、聚餐等活动。 (九)住宿业经营主体应做好顾客身份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若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人员, ### (联系电话:####-#######)。 (十) ### 需下载“快马APP”, ### 分配的“快马APP”二维码, ### 证,经店主扫描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消费。 四、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合格的经营单位责令立即停业整改。 监督举报电话:####-####### ### 办公室电话:####-####### ### 电话:####-####### ### 电话:####-####### 襄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