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布时间:####-##-## ##:##:##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 ### ### ###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司法民主、推进法治建设、促进司法公正的功能, ###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 ### 《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 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 ### 《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使用、管理办法》,结合高新区实际, ### ### 面向全区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名。 ### 如下: 一、选任条件 申请或被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年满二十八周岁; (四)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五)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年龄较大、群众威望较高的可以适当放宽; (六)身体健康,热心陪审工作,有参加审理案件的时间; (七)户籍(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在成都高新区。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或被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 ### 的组成人员、 ### 、 ###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 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 (二) ### 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三) ### ### 人名单的; (四) ### 担任人民陪审员的。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月#日-#月##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 (地址: ### 四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 ### 报名方式, ### 报名: 本人直接申请的,应提交《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拟任人民陪审员情况表》(各一式三份),身份证、户口簿(经常居住地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学历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区出具的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 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推荐的,被推荐人应提交《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拟任人民陪审员情况表》(各一式三份)、被推荐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经常居住地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学历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推荐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 《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和《拟任人民陪审员情况表》的填写方式详见“填表要求”,请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表。 上述表格和“填表要求” ### 网站下载打印( ### 址 ### ,进入公告页面下载附件), ### 现场领取。 三、入选审查 (一)资格审查 ### ### 依照《决定》第四条、第五条、 ### 初审。 (二)考察 必要时, ### ### 在单位、 ### ### 考察。考察采取面谈和调查的方式,对被推荐人和申请人的任职资格、政治素质、品行、 ### 了解核实。 四、审核公示 (一)讨论人选 根据入选审查情况, ### ### ### 意见后, ### 审核。 (二)公示拟选任人员 ### 审核同意的人选, ### 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天。 ### 会举报,对举报情况经查实不符合选任条件的,取消选任资格。 五、任前考试 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任的人民陪审员人选, ### 组织任前考试。 六、提请任命 对任前考试合格的人民陪审员人选, ### 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七、公告增选人员名单 ### ### 在单位、 ### 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 ### 会公告。 八、组织实施 ### ### 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 ### 。 ### ###-######## ### ###-######## ### ### 二O一七年二月八日 附件: 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 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 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情况表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