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新区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一起30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时间:2015-02-13 地区:四川省 查看完整内容
 ### 公开审理并宣判一起##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发布时间:####-##-## ##:##:##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年#月##日, ### 刑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谭某财、阮某新等##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共计##余名群众及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经过#个小时的庭审审理, ###  ### 了宣判,除一名被告人因疾病不能到庭中止审理外, ###  ### 相适应的刑罚。 ### 审理查明,####年#月左右,在广西省从事“连锁经营”传销活动的被告人谭某财、阮某新、张某莲等人到成都市高新区、 ### 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中,被告人谭某财、阮某新、张某莲为体系老总,被告人吴某民、张某洪等为高级业务员, ### 管理,部分被告人同时担任一定总监职务, ### 管理,被告人胡某华、曾某兵等为经理,同时承担一定总管职务, ### 管理,被告人阮某、苏某昌明知阮某新等人从事传销活动,仍帮助该传销组织核算下线人员的工资及制作“工资表”,截止案发,该传销组织发展下线人数已达###余人,直接或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累计达四千万元以上。 ### 成立以来受理的涉案人数最多的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社会影响较大,媒体广为关注。 ### 经过审理,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以及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 ### 八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万至#千不等罚金,对七名犯罪情节轻微的被告人分别宣告了缓刑,做到了各被告人的罪责刑相统一。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