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0年凤鸣镇北寨子村集体经济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0-06-14 地区:陕西省 查看完整内容
##########受岐山县凤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 ### 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 ### 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年凤鸣镇北寨子村集体经济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BBJ####-###   
    三、采购人名称:
    岐山县凤鸣镇人民政府   

  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仪西路###号   

  联系人:杨枭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五路财富大厦B座####室   
    联系人:邹工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年凤鸣镇北寨子村集体经济项目#项

  项目概况: 发展凤鸣镇北寨子村集体经济,具体内容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产业精准扶贫   

  采购预算: ######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特定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 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年#月#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至磋商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 (www)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 ### 办法》(财库〔####〕###号); 
#、《 ###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 ###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 ### 发展改革委  ###   ###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 机制的通知》(财库〔####〕#号);
#、《 ###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发售时间:####-##-## ##:##:##至####-##-##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五路财富大厦B座####室   
    #、文件售价:   
每套###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②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 ( ###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③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应当在要求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参与投标,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地点: ### 三楼#号会议室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 三楼#号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户名称:##########   
    #、 ### : ###    
    #、账 号:######################   
    十一、 ### 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