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航空中心小镇城市设计方案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8-12-24 地区:陕西省 查看完整内容
########## ### 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 ###  ### 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 ### 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  ### 市设计方案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HK   
    三、采购人名称:
     ###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蓝天路#号航空科技大厦   

  联系人:路昕翌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二环南路东段##号凯森盛世#号A座##层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  ### 市设计方案#项

  项目概况:  ###  ### 市设计方案   

  项目用途:  ###  ### 市设计方案   

  采购预算: ######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度经审计的供应商财务会计报告;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磋商前#个月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 ###  ### 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 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参加本次磋商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 (www)信用记录, ###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办法》(财库〔####〕###号); 
#.《 ### 、 ###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 ### 、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 ###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 ### 、 ###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 ### 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发售时间:####-##-## ##:##:##至####-##-##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 ###    
    #、文件售价:   
每套###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磋商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每天上午##:##-##:## 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发售地点:########## ### 。
#、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二环南路东段##号凯森盛世#号A座##层第三会议室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二环南路东段##号凯森盛世#号A座##层第三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开户名称:##########   
    #、 ### : ###    
    #、账 号:####################   
    十一、 ### 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