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城市节水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9-06-09 地区:陕西省 查看完整内容
################ ### 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 ###  ### 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 ### 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 市节水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CHJZFCG####-###   
    三、采购人名称:
     ###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将坛东路拜将坛东侧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二环南路###号易和蓝钻##楼   
    联系人:肖文静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 市节水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批

  项目概况: 规划区域: ### 城区,城区人口规模###万人,建设用地规模###平方公里   

  项目用途: 规划内容:包括规划原则、规划目标、节水现状及潜力分析,水量供需平衡分析、节约用水指标体系及指标目标、任务分解及保障措施等。   

  采购预算: ######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特定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 ###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经审计的####或####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或提交投 ### 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 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税收缴纳证明:自####年#月#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 ### 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 会保险缴纳清单); ### 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 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 ###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 (www) ### 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办法》的通知--财库[####]###号 #、 ###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 ###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发售时间:####-##-## ##:##:##至####-##-##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二环南路###号易和蓝钻####室   
    #、文件售价:   
每套###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二环南路###号易和蓝钻##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二环南路###号易和蓝钻##楼####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户名称:################   
    #、 ### : ###  ###    
    #、账 号:###############   
    十一、 ### 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