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乡县杨河镇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0-06-11 地区:陕西省 查看完整内容
################受西乡县杨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 ###  ### 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 ### 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WLJJHZ-####-###   
    三、采购人名称:
    西乡县杨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西乡县杨河镇   

  联系人:西乡县杨河镇人民政府经办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西乡县西大街西段################ ###    
    联系人:雷凡   
    电话: ###########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 建设项目#批

  项目概况:  ### 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附属工程   

  项目用途: 农产品加工   

  采购预算: ######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特定资格条件:(#)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特定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
#、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度-####年度供应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至日期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 ###  ### 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 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须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 ### 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 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失信黑名单中和“ ### ”(www) ###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办法》(财库【####】###号); 
#、《 ###   ###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 ###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发售时间:####-##-## ##:##:##至####-##-##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西乡县西大街西段################ ###    
    #、文件售价:   
每套###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委托书、 ### 提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现场购买,谢绝邮寄)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地点:西乡县西大街西段################ ### 二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西乡县西大街西段################ ### 二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开户名称:################汉中分公司   
    #、 ### : ### 支行   
    #、账 号:#### #### ####   
    十一、 ### 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