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被查获后, ### ### 理, ### 罚决定。根据《 ### 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 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等告知如下: 被告知人:付邦红,性别:男,居民身份证号码:#########******### 告知内容: 经我单位查明, ### 为人付邦红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于####年#月##日##时## ### , ### 驶的, ### 为, ### ### 民警查获并依法扣留其驾驶的机动车。 ### 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车辆记录、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车架号查询记录、付邦红的机动车驾驶证信息核查记录,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被查获时的照片等证据证实。 付邦 ### ### 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罚; ### 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罚。根据《 ### 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 ### , ### 罚。 因付邦红被依 ### ### ### 理, ### 理, ### 罚前的告知程序,根据《 ### 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特公告告知,根据《 ### 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 陈述和申辩,付邦红如有陈述和申辩的, ### ### ### 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 ### 罚决定。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