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一、计划工期变更为:##日历天(即####年#月##日~####年#月##日)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投标服务平台( ### ),并于当日#时##分至#时##分 ### 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号); 三、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四、 ### 保函形式, ### 保函格式中规定填写“于年月日参加”其中的日期不作为评标评审依据。 本补遗书(三)共#页,请投标人接到后##小时内以回函确认,谢谢合作! 邮箱: ### ##联系人:闫华哲 联系方式: ###########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