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xt-align: center; font-size: x-large; } ### 本公司于####年##月##日发布的深圳国显测试PG及烧录镜头采购项目(以下简称"原公告"),现做出如下变更: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原获取文件“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修改为“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年##月##日 ##时##分”。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其余条款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