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钢集团鞍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室鞍钢集团鞍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可利用资源委托加工项目项目变更公告第1次

时间:2025-04-24 地区:辽宁省 附件:含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
   
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内容一:   
原内容:   
(#)选厂无自有尾矿库(干式、湿式)的,投标单位需提供:尾矿库租用排尾的合同或协议,同时提供被租赁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   
变更为:(#)选厂无自有尾矿库(干式、湿式)的,投标单位需提供:尾矿库租用排尾的合同或协议,同时提供被租赁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尾矿用于生态修复的地方政府批复文件;或提供尾矿综合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制砖、水泥、生态修复等)的销售意向合同(若尾矿销售用于生态修复的需同时提供地方政府批复文件)。   
变更内容二:   
原内容:   
#地要求   
 ### 地需符合属地政府安全环保要求, ### 储存能力不低于#万吨, ### 储存能力不低于#万吨。 ### 进行监管。 ### 的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等装置,录像资料要求保存#个月以上, ### 共享。   
变更为: ### 地需符合属地政府安全环保要求, ### 储存能力不低于#万吨, ### 储存能力不低于#万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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