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xt-align: center; font-size: x-large; } ### ####年- ### ### 本公 ### ####年- ### 零星维修采购(以下简称"原公告"),现做出如下变更: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提醒: #、所有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线上提交内容与线下提交内容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所有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落款时间、提交时间均须在“竞争性谈判须知”第#条“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交”规定时间内,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其余条款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