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N## ########### ### 二、 项目名称: ### 智慧农业平台及配套建设项目(二次) 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地址: ### 二区#幢#层#-#号 被投诉人:宜宾市翠屏区双谊镇人民政府 地址: ### 区振兴街###号 四、 基本情况 ### ### 智慧农业平台及配套建设项目(二次)(N## ########### ###),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 ### 答复。 投诉事项#:评审条款中要求对“ ### ### 演示”要求演示的内容采购需求中未体现,采购文件设定的评审因素未与采购需求对应。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付款进度安排”中,未明确付款条件的具体内容,未科学合理制定采购需求。 五、 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 其它补充事项 无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