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N## ########### ### 二、 项目名称: ### 信息化升级改造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宁安东路###号附OL-##-#########号 被投诉人: ###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北路#号 被投诉人: ### 地址: ### 小镇#A#层#-#号 四、 基本情况 ### ### 信息化升级改造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三次)(N## ########### ###),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评标细则及标准中的“关键节点”没有明确具体判断标准,属于评审因素指标未量化, ### 的自由裁量权,招标文件不合法。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及采购合同扫描件” ### 会企业的自由交易业绩, ### 差别待遇、歧视待遇。 五、 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 其它补充事项 无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