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GK##### 二、项目名称:上党区####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设备购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地址:长治高新区西式工业园 被投诉人: ### 地址:长治市上党区民生大厦#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我公司业绩分的认定结果是什么?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近三年经营业绩中不包含“书法教室和课桌椅”中标无效。投诉事项#:评分过程是否公正、公平、客观且具有说服力?本局通过专家论证意见、 ### 了审查。 ### 业绩分认定前两个业绩为同一业绩,针对合同验收金额与合同签订金额不一致, ### 要求做出澄清,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响应, ### 共同作出了认定,程序合规。 ### 诉,针对“ ### ”的供应商业绩认定问题,招标文件只要求提供签订合同首页, ### 在页,签字盖章页,验收报告或进账单作为证明材料,未要求在“爱企查”平台查询, ### 了认定。 ### 诉,针对“评分过程是否公正、公平、客观,”评标过程有摄像监控。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质疑的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该投诉未提供必要的证据。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三条、《 ### 政复议法》第二十条、《 ### 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投诉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对本决定如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 ### 政复议,或者 ### ### 政诉讼, ### 政诉讼期间, ###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