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 ### 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联系人:何宝叶;电话:####-########; 邮箱: ### q; 地址:黄圃镇兴圃大道西##号黄圃镇政府###室。 附件: ### ### 动申请结果公示名单(第一批) ### ####年#月#日 附件下载: ### ### 动申请结果公示名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