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钦州水上训练基地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批复

时间:2018-07-15 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查看完整内容
钦市国土资预审〔####〕##号  ### 关于中国— ### 市   
  ### 工程项目   
 建设用地预审的批复   
   ### :   
 《关于办理中国- ###  ### 用地预审的请示》( ### 报〔####〕##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中国— ###  ### 工程项目(项目代码:####-######-##-##-######) ### 会〔####〕##号文批复立项。该项目总投资####万元,主要建设游泳池、避风池、 ### 、 ### 、高膨胀泡沫产生器舱室及泡沫炮等,配套相关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位于中央大道西面、滨海大道北面、钦江东面,符合《钦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年调整),我局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拟用地#公顷,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用地规模基本合理。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号)、《 ### 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国土资发〔####〕##号)的要求,认真做好征地前期工作,足额安排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概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明确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措施,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项目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五、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用地范围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 ### 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登记等。   
 六、项目建设单位可依据此批复文件完善项目审批手续,并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七、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需要延续本文件有效期的, ### 提出申请。如需对土地用途、 ### 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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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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