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北麓(西安段)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总体规划(####—####年)》已编制完成,根据《 ### 乡规划法》的相关要求,现将《规划》 ### 公示。 自该公示开始之日起##天内,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标题请注明“秦岭北麓(西安段)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总体规划”, ### 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 系 人 :陈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 ### ####年#月##日 附件:秦岭北麓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总体规划(####-####年)公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