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 办法》(国环规环评〔####〕#号)的规定,我司组织环评编制机构、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以及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以召开验收会议的方式形成建设单位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将该项目验收情况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 ### 理和回应,请在反映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二、项目建设单位: ### 通讯地址:启东市吕四港镇海晏村#-#号 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