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 ### 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广珠路##号之一#栋###。 ### 部厂房作为生产车间。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设置劳动定员#人,不设食宿, ### 一班制,每班工作#小时,年工作###天。建设内容包括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年产除气箱内衬##吨、过滤箱内衬##吨、流槽##吨。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锅炉、中央空调等设备。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联系人:李总 ###########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广珠路##号之一#栋###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 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个工作日。 ### ####年#月#日 附件#:工作组意见-公示下载次数#附件#: ### 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下载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