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光谷首府(原东盛·新干线)项目(二期)核准的批复

时间:2020-01-24 地区:湖北省 查看完整内容
鄂州发改审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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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光谷首府(原东盛·新干线)项目(二期)核准的申请》(海江企文〔####〕#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改善当地居民居住条件, ### 市居住品质,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同意你公司建设光谷首府(原东盛·新干线)项目(二期)。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 ### 区。   
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用房####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总户数###户。   
四、项目总投资#####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其中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即####万元。   
五、项目区域内的供水、雨污排放、供电、供气、通信等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节能环保、抗震、消防、人防等与项目同步实施。   
六、根据《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项目建设发包方式由企业自主决定。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核准该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鄂州国用(####)第#- ### 开发区规委会####年第四次规委会审议通过的光谷首府(原东盛·新干线)项目总平面图。   
八、 ### 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 ### 调整,请按照《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调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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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