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根据《 ###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号),对照《 ### 办法》, ### 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项目名称: ### 年加工####套养老辅具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于屋村程梅路与致远路交汇西北角 (#)公示内容: ### 年加工####套养老辅具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环保审批情况 ####年##月, ### 编写完成了《 ### 年加工####套养老辅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于####年##月##日予以批复,批复文件号为临东审服投字[####]##号。 (#)验收结论 按《 ### 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本项目建设不存在验收不合格情形,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主要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和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联 系人:曹总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