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提出取水许可申请,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资源条例》和《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关于浙江省水资源水资源税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 会公告。 ### 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取水单位: ### 取水用途:生活、生产用水 取水水源:玉林溪 取水地点:鹿城区藤桥镇呈岸村玉林溪, ### 上游约 ####m 左右,北纬 ##°#′##.#″,东经 ###°##′##.#″ 年取水量:###万m# 二、审批单位: ### ### 之日起十日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 ### 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 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告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 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 ### 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联系人: ###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