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关于福田牌轻型厢式货车一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时间:2024-12-04 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查看完整内容
   
拍卖公告   
   
   
   
 ### 定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 ” ###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车辆类型:厢式货车;车辆品牌:福田牌;   
   
车身颜色:白/棕;车辆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LVCB#NVA#KS######   
   
燃料种类:汽油;   
   
排量/功率:####ML; ### 日期:####年;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 ### 分, ### 指定账户; ### 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三、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节假日除外) ### (咨询电话: ########### )。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 ### 联系。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年##月##日##: ### 账户(单位: ### ; ### : ###  ### ;账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的委托手续等)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迎宾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八、 ### 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 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九、 ### 拍卖价款后, ###  ### 裁定书、 ###  ### 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 办理, ### 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或均由买受人承担)。   
   
咨询电话: ###########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迎宾路##号   
   
   
   
此公告在“ ### ”上发布。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