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师国有建设用地师土(告)字〔2025〕24号地块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时间:2025-07-18 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查看完整内容
   
十三师国有建设用地师土(告)字〔####〕##号地块   
 ###    
经十三师批准, ###  ### 以拍卖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号:师土(告)字〔####〕##号   
(注:地块编号为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年#号地块)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容积率:≤#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米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元/平方米):#   
注:以上地块具体用地范围和面积以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二、参加本 ### 交纳拍卖活动保证金:##万元整(######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申请人可于### ###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拍卖出让土地的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交纳土地出让金保证金、拍卖活动保证金和确认其竞买资格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前。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拍卖时间为:####年#月#日##:##时(节假日顺延)。   
 八、依有关要求,本次拍卖出让金需一次性缴清,只接受单一竞买人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等方式报名。   
九、 ### 帐户   
联系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号原建设大厦##楼   
联系电话: ###########    
联系人:张女士   
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 ###    
 ### : ###  ### 营业室   
账 号:#################   
拍卖活动保证金交纳账户:   
单位名称: ###    
 ### 名称: ###  ###    
账号:#### #### #### #### ###   
行号:############   
 ###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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