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号)、《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号)和《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做好####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发〔####〕##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 ### 兴盛源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 ### 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 ### 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榆林市高新开发区明珠大道天源路 联系单位: ### 邮编:###### 联系电话:####-####### ### ####年#月#日 ### 兴盛源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