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医科大学关于缴纳新蒲团购房5#号楼第二笔预购房款的通知

时间:2016-02-26 地区:贵州省 查看完整内容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 ### 新蒲团购房选房方案》第七章第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基础完工(以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后##日内,支付第二笔预购房款(累计两次缴纳购房款比例达到总价的##%)”。现团购房第#栋基础已经通过验收,请购买上述团购房的教职员工缴纳第二笔预购房款(累计两次缴纳购房款比例达到总价的##%)。
缴纳时间:####年#月#日---#月##日
缴纳地点: ### 
联系电话:####-########
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传达到购买##号楼的教职员工
注:#、缴款人请持银联卡刷卡交费(零手续费),拒收现金,敬请谅解;
#、缴款人请携带选房确认书以备核实。
附件一:《单位(分部)工程验收意见书》
附件【CCI########_####】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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