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 ### 新蒲团购房选房方案》第七章第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基础完工(以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后##日内,支付第二笔预购房款(累计两次缴纳购房款比例达到总价的##%)”。现团购房第#栋基础已经通过验收,请购买上述团购房的教职员工缴纳第二笔预购房款(累计两次缴纳购房款比例达到总价的##%)。 缴纳时间:####年#月#日---#月##日 缴纳地点: ### 联系电话:####-######## 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传达到购买##号楼的教职员工 注:#、缴款人请持银联卡刷卡交费(零手续费),拒收现金,敬请谅解; #、缴款人请携带选房确认书以备核实。 附件一:《单位(分部)工程验收意见书》 附件【CCI########_####】已下载次 附件【CCI########】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