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 关于####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 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财会〔####〕##号 各设区的市及常熟市、昆山市、 ### 、 ### : ### 、 ### ### 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号)要求,####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 ###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我省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 为;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 ### 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符合上述条件的在校生包括####年本省各类应届毕业生和####年毕业的本省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二、报名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 ### 在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 ### 在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 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 ### 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 ### 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 ### 在地参加考试。 ### 在地包括##个设区的市及常熟、昆山、 ### 政区域,各行政区域可根据本地考生报名情况在辖区内自主调剂考点。 三、报名方法和时间 ### ### “ ### ” ### 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年##月#日至##日。 四、资格审查 ### 后审。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发放初级资格证书时,应对照报名条件和报名地点严格做好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地点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并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 ### 证》); #. ### 门认可的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证书(取得证书时间截至####年#月); #. ### 在地的证明材料,其中:在职在岗人员户籍证或者居住证,或者其他证明材料;####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及学生证;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五、报名费用 (一)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号、苏价费函[####]##号规定,我省####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报名费,每人##元。 #.考试费,每科##元。 (二)收费方式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登#“ ### ”交纳。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逾期不再受理。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年#月#日-##日。考生登#“ ### ”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 印发的####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 ### 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八、考试时间及时长 ####年度 ###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九、成绩查询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于####年#月##日前统计完毕。届时,考生可在“ ### ” ### 查询, ### 通知。 十、其他事项 (一)认真做好####年度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结合考试报名工作做好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的宣传工作,组织考生自愿订购, ### 要求考生购买考试用书。 ### 上交费,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只适用江苏省省内)。 (二)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及时在本地区公布初级资格考试相关事项,并做好解释工作, ### ### 。 (三)认真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各地考 ### 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的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于考试开始#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操作规范》(苏财会〔####〕##号)要求尽职尽责,确保我省####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平稳完成。 省财政厅 ### 会保障厅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