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gin-->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 联系方式:####-####### 序号 权利人 继承份额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有权证号 备注 被继承人 继承人 # 孙振学 孙明杰 ###% ### ### 宗地面积:###建筑面积:###无 无 公告单位: ### ####年#月##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