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案号:(####)粤##破###号 ### 于## ### 申请品食汇(广州) ### 破产清算一案, ### 为品食汇(广州) ### 管理人,负责人为冯颖仪。品食汇(广州) ### 的债权人应自####年#月#日前,向品食汇(广州) ### 管理人(通信地址: ### ##楼全层;联系人:冯颖仪;电话: ########### )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 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 ### 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 使权利。品食汇(广州) ###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品食汇(广州) ###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年#月##日上午#: ### 第##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 ### 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 ### 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品食汇(广州) ###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七日 附件民事裁定书(执转破受理)(品食汇(广州) ### )下载#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已签章版)(已签章版)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