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5年遂宁市市本级第四次挂牌出让公告

时间:2025-06-22 地区:四川省 查看完整内容
公告编号:遂自然资规公〔####〕##号出让方式: ### 在行政区划交易状态报名时间#遂自然资规公〔####〕##号-##遂宁高新区顺达路南侧、栖凤中路东侧〔XC##-##-##(B)地块〕遂宁市正在报名####-##-## ##:##至####-##-## ##:###遂自然资规公〔####〕##号-##遂宁经开区银河路东侧,金龙路南侧〔南强片区HX##-##-##(#)地块〕遂宁市正在报名####-##-## ##:##至####-##-## ##: ###    
 ###    
遂自然资规公〔####〕##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遂宁市人民政府批准, ###  ### 公开挂牌出让。 ### 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  ###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 ( ### )查询相应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需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 ### 提交申请, ### 页提示完成报名。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上报名。若非竞买人本人交纳保证金,需在打款时备注说明实际参与的竞买人名称、项目名称。   
经网络电脑系统自动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 络系统给予申请人确认信息( ### 提示)。取得竞买资格的申 ### 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参加挂牌活动。   
除明确要求需提供的报名资料外, ### 有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取消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 ###  ### 上报价,挂牌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挂牌竞价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转为限时延时竞价)。   
七、 ### 的事项(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女士、刘女士   
联系地址: ### (遂宁市船山区嘉禾东路#号, ### 第二办公区二楼)   
联系电话:####-####### ####-#######   
九、说明   
#自助注册并设置账号和密码。   
#上注册、报名、 ###  ### (周先生、王先生,电话:####—#######、###—########)。   
附件:####年遂宁市市本级第四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情况表   
 ###    
####年#月##日   
附件   
####年遂宁市市本级第四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情况表   
序号   
地块   
位置   
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规划设计条件   
“标准地”条件   
出让   
方式   
挂牌起始价   
(万元/亩)   
竞买   
保证金(万元)   
其他   
规划用地性质   
容   
积   
率   
建筑   
密度   
建筑   
高度   
绿   
地   
率   
投资   
强度   
工业总产值   
亩均   
税收   
单位产品能耗比   
研发投入强度   
宗地一   
遂宁经开区银河路东侧,金龙路南侧〔南强片区HX##-##-##(#)地块〕   
#####(##亩)   
工业用地   
##年   
二类   
工业   
用地   
≥#不小于##%   
≤##m   
≤##%   
≥###   
万元/亩   
≥###   
万元/亩·年   
≥##万元/亩·年   
<#   
≥#%   
挂牌   
#一是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总价款的##%, ### 土地出让价款;二是在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应与遂宁经开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协议。   
宗地二   
遂宁高新区顺达路南侧、栖凤中路东侧〔XC##-##-##(B)地块〕   
#####(##.#亩)   
工业用地   
##年   
二类工业用地   
≥#不小于##%   
≤##m   
≤##%   
≥###   
万元/亩   
≥###   
万元/亩·年   
≥##万元/亩·年   
<#   
≥#%   
挂牌   
##   
###   
一是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总价款的##%, ### 土地出让价款;二是在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应与遂宁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