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管理, ### 市创建工作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 车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交通管理实际,特作如下通告: 一、 ### 车、 ### 道上及小区路口、单位通道上停放。 二、禁止驾驶摩托车、 ### 驶, ### 的, ### , ### 道范围内停放。 三、 ### 驶和停放的摩托车、 ### 车,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驾驶人罚款、记分、 ### 罚;对辱骂、 ### 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罚法》 ### 罚。 四、 ### 。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