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None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政府关于育林新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

时间:2016-02-17 地区:安徽省 查看完整内容
  ### 市建设步伐, ### 市容貌和居民居住条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第###号令)、《 ### 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铜陵市人民政府第##号令)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育林新村项目征收范围内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征收范围   
 育林新村##栋、##栋、##栋、##栋、##栋、##栋、##栋、##栋、##栋、##栋及范围内服务性、配套性用房和车库等各类建筑物、构造物及其附属物。   
 二、征收补偿原则   
 #.项目征收范围内合法建筑给予补偿安置。   
 #.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不予补偿安置。   
 #.对房屋搬迁、 ### 点、 ### 分给予补偿。   
 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   
 (一)、 ### 货币化补偿。   
 (二)、被征收的商业用房,实行同类地段同楼层同面积安置。安置到不同楼层的, ### 评估价格计算产权调换差价。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第###号令)依法确定。   
 (三)、 ### 安置的合法住宅,办公用房及其他用房, ### 安置。   
 #.产权调换房屋位于该征收地块改造范围内, ### 门提供的回迁安置房为高层住宅楼。   
 #.征收平房住宅,安置在高层(含小高层,下同)楼房的,公摊面积补助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征收平房住宅,安置在多层楼房的,公摊面积补助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l#%。   
征收多层住宅房安置在高层楼房的,公摊面积补助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   
 #.征收住宅房屋除应安置面积外,可根据规划批准的安置房型,增购建筑面积,增购面积在##平方米以内(含##平方米)的,按####元/平方米价格结算; ### 分, ### 评估价格结算。   
建筑面积增购后仍不足##平方米的,可以按照前款规定的价格增补至##平方米。   
 #.被征收房屋带有地下室的, ### 货币化补偿, ### 评估结算。被征收住宅房屋附带阁楼的, ###  ### 货币补偿,或者按房地产权证记载的阁楼面积的#/ ### 产权调换并按规定结算差价。   
 #.回迁安置顺序及房型选择。按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并搬迁交房的先后顺序领取顺序号(回迁证明),选择安置房时按顺序号(回迁证明)在提供的相应安置房源内自选栋号、楼层、房号,楼层不计价差。   
 四、 ### 有权及合法使用权的认定   
 #.被征收房屋的用途和建筑物面积以房产证证载内容为主,同时结合其他有效证件综合认定。   
 #.单位分配给住户的公有住房, ### 门按原房屋面积的##% ### 补偿安置,按原房屋面积的##% ### 补偿。其产权及建筑面积以取得合法产权单位的书面认定为准。   
 #审核认定的,不予补偿安置,合法产权单位应在接到征收通知后##日内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其主动搬离。   
 #.对于征收范围内无证房屋按照《 ### 理办法》(铜政办〔####〕##号) ### 。   
 五、安置房结构差价   
 按《 ### 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铜陵市人民政府第##号令)第十条规定,砖混结构房屋产权调换到高层差价为###元/平方米,砖木结构房屋产权调换到高层差价为###元/平方米。   
 六、相关补偿标准   
 (一)临时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住宅临时安置补偿:按被征收房屋合法有效证明认定面积##元/平方米/月计算临时安置补偿,过渡期为##个月;过渡期限自腾空并交出原房屋之日起至安置房通知交付之日止。   
 ### 门的原因而导致被征收人不能按时入住的,超期临时安置补偿按上述标准的双倍支付。   
 #.商业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商业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费,每月按房屋货币补偿款的#‰结算;其他非住宅停产停业损失费,每月按房屋货币补偿款的#‰结算。   
 征收非住宅房屋超过##个月未安置的,从超出之月起, ### 。   
 #.由征收人提供周转房过渡的,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费。   
 #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因被征收人自身原因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停发临时安置费。   
 (二)搬家费   
 #.实行产权调换的住宅,搬家费为###元/户×#次=####元/户。   
 #.非住宅房屋,搬家费为##元/平方米。   
 (三)其他附属物和装潢等补偿   
 其他附属物、装潢等补偿标准按照《 ### 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铜陵市人民政府第##号令) ### 。   
 七、有关奖励政策   
 #发布之日起##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按此期限交房的,每户给予人民币#####元(#万元)的奖励;##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按此期限交房的,每户给予人民币####元(#仟元)的奖励;逾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交房的不予奖励。   
 #.被征收商业用房及生产、 ###  ### 发布之日起##日内,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面积在###平方米以下的,给予#####元/户(#万元)奖励;面积在###平方米以上的,给予#####元/户(#万#仟元)奖励;同一征收项目给予同一被征收人的奖励累计不超过##万元(#万元);逾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交房的不予奖励。   
 八、其他规定   
 #.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时,房屋产权人(法定代表人) ### 有权证、土地证、户口簿、 ### 签字盖章。产权人(法定代表人) ### 的,可委托代理人(持产权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 签字盖章。   
 #.征收有抵押权的房屋, ### 。   
 #.征收有纠纷或产权不明的房屋, ### 门将该房地产有关事宜作证据保全,并作出补偿决定,经公证提存补偿费用后实施征收。   
 #.被征收人搬迁腾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不得擅自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附属设施;擅自拆除的,由被征收人承担一切责任和不良后果。   
 #.有合法有效产权证明的住宅房屋在本次征收区域内,且户籍登记直系亲属众多的,由本人申请,经审核在本市区域内没有其他住房,并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经调查、公示、审核等相关程序后,优先解决保障性住房。   
 #、本补偿安置方案中关于面积的表述均指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人已预签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的,不再重新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转为正式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九、 ### 门负责解释。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政府(筹)   
####年#月#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