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关于建立 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服务情况 月报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6-05-20 地区:广东省 查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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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科室、 ### , ### 门进驻窗口: 
为进一步落实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服务工作,促进重点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见效,根据《梅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梅市府〔####〕#号)及《 ###  ### “绿色通道”服务的工作方案》( ### 管〔####〕#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中心建立窗口服务重点项目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主体 
 ### 门进驻窗口( ### 门窗口)。 
二、重点项目范围 
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市人大审议通过的梅州市年度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详见附件#)。该附件的项目表是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梅市明电〔####〕##号)整理汇总而来,若后续有调整或补充,以后续通知为准。
  
三、报送内容 
 ### 门窗口要按照《####年重点项目审批服务情况月报表》(见附件#)及时、如实填报。若当月无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则不需填报。鼓励窗口在对重点项目开展服务创新措施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在报表之外另形成经验做法书面材料一并报送。 
四、报送时间和方式 
 ### ,于#月#日(遇到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前通过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形式报送报表及相关材料,其中, ### ##, ### 管理办管理科(联系人:谢宇亮;固定电话:#######;手机: ########### )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填报责任。 ### 门窗口是月报工作的责任主体,窗口组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按时按质做好月报工作,并指定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填报人应保持稳定。 
(二)完善机制,提高填报质量。 ### 门窗口应按照审批业务范围尽快熟悉“附件#”中的重点项目,列入窗口日常审批业务备忘录,防止迟报、漏报;审批过程中要与项目业主建立畅通的信息采集通道,防止误报。 ###  ### 门窗口开展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的指导协调,确保填报质量(联系人:张裕强;联系电话: ########### )。 
(三)强化奖惩, ### 。 ### 绩效考核范围和日常督查检查指标, ### 门窗口的迟报、漏报、 ### 理告知书,按照 ### 罚,对附加报送服务创新经验做法材料并在《中心简报》 ### 加分奖励。 
附件:⒈梅州市####年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表 
 ⒉####年重点项目审批服务情况月报表 
 ⒊ ### 理告知书 
 ⒋执行月报制度漏报、 ### 理告知书 
 ###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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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