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25 地区:江苏省 查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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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财会〔####〕##号

  

  

    
  根据《 ### 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号)精神和要求,并商省职称办同意,现将我省####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号)执行。
(一)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二)南京市的高级会计师 ### 负责, ###  ### 辖单位人员的申报评审。
(三)非公有制企业、 ### 厅发〔####〕 ###  ### 相关申报。
(四)外省或中央驻苏企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我省申报评审的, ### 门同意并提交委托函, ### 会保障厅办理委托手续。 ### 会保障厅核准同意后受理申报(详见苏职称办〔####〕##号文)。
(五)按照《 ### 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号)的有关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
(六)会计从业资格证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
(七)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和取得考试合格证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八)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确认的,将按《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号)和《 ### 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号) ### 理。
二、报送要求及时间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号)要求,对委托评审的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公示和推荐工作,确保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
#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 ### ), ### 上申报系统(在“江苏人才信息港”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也有相应的链接)进行个人申报。网上申报的起止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具体详见操作指南),逾期不补报。
#.申报人按要求在申报系统上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提交之后, ### 有申报材料原件(包括相关证书) ###  ### 门, ### 核对( ### 退回申报材料原件)和网上缴费等相关事宜(具体时间依当地的安排)。
#,申报人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 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后, ### 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
#.评审通过人员经评委会签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末页(需归入本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将统一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从南京送达。
#.省各有关单位应于#月#日起至#月#日##:##前,携带申报材料原件(包括相关证书) ###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号天目大厦###、###室) ### 核对( ### 退回申报材料原件)。
#.各设区市(不含南京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 ### 于#月##日前, ### 门审核后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 。
逾期不再受理。
三、收费标准及要求
 ### 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人评审费###元。 ### 核对通过后, ### 上申报系统中直接支付( ### 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月#日##:##前未缴费的,视同放弃申报。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费。需票据凭证的, ### 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截至####年##月##日##:##)。
 ### 。《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所需填报的相关表格, ### ( ### ),在“会计综合管理平台”相关栏目中查询或下载。
联系电话:###-########
#.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江苏省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