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年和##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和颁发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号)及《 ### 关于办理####年度教师教龄荣誉证书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号)精神,现就####年度办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范围 至####年#月底,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黔府办发[####]##号文件规定的##年教龄荣誉证书申报条件,尚未办理荣誉证书的人员。 二、办证时间及程序 #、凡符合颁发荣誉证书条件的人员,认真填写《教龄荣誉证书审批表》(一式#份,并附电子版) ### (处)综合管理科, ### (处)负责核对申报人员人事档案,符合申报要求的,在校内予以公示后再上报省教育厅。 #、材料上报时间:####年#月##号下班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一律推迟至下一年申报。 ### (处)综合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李苏 联系地址: ### 政楼#- ###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q附件一: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年和##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及颁发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表 ### (处) ####年#月#日 附件【附件#: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表】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年和##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及颁发工作的通知】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