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财政局关于征求修改《扬州市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

时间:2021-06-25 地区:江苏省 查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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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扬财办〔####〕##号)并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扬州市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扬财规〔####〕#号)做出修改, ### 会公众意见。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第五条第#款“ ### 设在扬州且在扬开票的本土‘三名’(驰名、著名、知名)服务业企业用原有或新创品牌扩大连锁规模的给予奖励”修改为“ ### 设在扬州且用原有或新创品牌扩大连锁规模的‘三名’(驰名、著名、知名)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
二、第五条“专项资金分为奖励和补助(扶持)两种方式”修改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三种方式”。
三、第五条“(三)奖励和补助(扶持)标准根据每年项目申报指南确定”修改为“(三)其他:主要用于为加快扬州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发展而开展的规划编制和课题调研等专项工作。(四)奖励和补助(扶持)标准根据每年项目申报指南确定”。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后七个工作日内, ### 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 联系人:唐雯毅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号。
附件:《扬州市市级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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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服务业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