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5wl199)宁海县旗门大塘养殖塘招租项目公告

时间:2025-06-27 地区:浙江省 查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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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wl###    
 ### 委托, ###  ### 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物坐落于宁海县一市镇旗门塘(以实地看样为准),按现状交付。    
序号    
座落地点    
承租期限(年)    
年租金起始价(不含税)(万元)    
保证金(万元)    
#    
宁海县一市镇旗门塘(面积约####亩)    
##    
###注:养殖塘面积不重新复量,按上述标的面积计算( ### 实地考察,凡参加承包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承包范围并认可承包标的物现状及要求)。    
#.承租期限:##年,租赁期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二、标的看样时间:####年#月#日(下午##:##—##:##)统一组织看样,集合地点:宁海县一市镇东岙村,联系人:褚先生,联系电话: ########### 。    
三、标的详细信息,受让条件和报名手续等详见“ ### 上交易系统”。     
四、竞租人资格要求:     
#.竞租人不得被“信用中国”(www) ### 人。     
#.竞租人仅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    
五、竞租人报名前资格预审须提交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其他有效证件(证明);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若有)。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资格预审资料提供时间:####年#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月#日(工作日上午#:##-##:##)    
提交地点:宁海县一市镇镇政府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褚先生,联系电话: ###########

#通知。    
六、竞价保证金:     
#.竞租人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 ###  ### 帐户;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 ### 押金专户;     
 ### : ### ;     
帐号:############ ########### #。     
#.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至#月##日下午##:##。     
六、报名方式:     
#、 ### 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至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号#楼###室办理相关事宜。    
#、竞租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在报名时限内登录“ ### 上交易系统” ( ### ), ### 竞买登记(不予登记者视作自动放弃)。     
七、竞价方式及时间     
#.受让方式: ### ( ### 上, ### 公开竞价交易)。     
#.网络竞价时间:####年#月##日上午#:##-##:##(竞价剩余时间小于#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分钟,直到最后#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竞租人报名成功与否,以在报名时限内收到平台发送的确认短信(竞价人登录账号、密码)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进行竞价,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八、咨询电话:####—########     
####—########     
 ###

####年#月##日     
     
 ### 络竞价须知     
 ### 委托, ###  ### 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物坐落于宁海县一市镇旗门塘(以实地看样为准),按现状交付。    
序号    
座落地点    
承租期限(年)    
年租金起始价(不含税)(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保证金(万元)    
#    
宁海县一市镇旗门塘(面积约####亩)    
##    
###成交价##%    
####    
#.承租期限:##年,租赁期以出租人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标的用途:仅作为水产养殖或渔光互补项目( ### 门许可,并按相关规定实施)。    
二、报名须知     
#、 ### ( ### 上, ### 公开竞价交易)。     
#、网络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至#月##日下午##:##。     
#、网络竞价时间:####年#月##日上午#:##-##:##(竞价剩余时间小于#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分钟,直到最后#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 ### 址:“ ### 上交易系统”( ### )。     
#、有意参加的 ###  ### 帐户。 ### : ### ,帐号:############ ########### #,收款单位: ### 押金专户。     
#、保证金到帐后,竞租人可进入“ ### 上交易系统” ### 络报名。     
#、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竞买人登记表》。     
#、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竞租人手机上,竞租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入标的选择界面,选择需要竞租的标的点击确认。     
#、 ### 选标的保证金金额, ### 选标的金额,系统会发送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到竞租人填写的手机号码里,则报名成功。反之,则报名不成功。     
三、竞租须知     
#、竞租人报名成功后凭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在网络竞价时间内登录“ ### 上交易系统”, ### 发送手机验证码,竞租人凭手机验证码进入报价页面, ### 确认,然后开始竞价。     
#、参与竞价活动的竞租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 ### 络环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的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竞租人在竞价过程中如果退出了竞价系统或关闭了报价页面,再次进入时必须输入新的手机验证码。     
#、竞价交易的时间以竞价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竞价报价和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万元。     
#、本次竞价采用多次报价的方式,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竞价原则。竞价未结束前,竞租人可多次报价。     
#、竞租人的报价必须大于当前的最高价且必须是#####元的整倍数(竞价页面无人报价时,竞租人第一次可以报标的底价)。     
#、报价一旦提交即认为是竞租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竞价时间截止时,当前最高报价的竞租人即为竞得人。 ### 确认,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点击的,系统将视作竞得人默认并发布成交公示。     
#、竞价类型为明投时,在竞价剩余时间小于#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分钟,直到最后#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竞租人应对其竞价凭证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租人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宁海县国有产权电子交易平台的用户, ### 为, ### 负责。因竞租人原因导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报名及竞价过程中, ### 络系统发生故障, ### 视具体情况作出暂停或调整报名及竞价时间的决定, ### 通知, ### 联系,联系电话:########。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 有权及时调整竞价时间、中止或终结项目:     
#、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因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 ### 上设置错误的;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其他法律、 ### 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五、 ### 理     
#、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如经竞价未依法中标取得租赁权的,在竞价结果公示期届满三个工作日后(即####年#月##日)返回已缴纳的保证金, ### 退还到原帐户,不计利息。     
#、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 ### 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承租人应另支付成交价##%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失外, ### 分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承租方,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放弃承租权,承租保证金将不予返回。    
七、付款方式:     
#、竞得人于####年#月##日当日##:##前(竞价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付清成交款(前四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竞得人按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收取,成交价###万元(含) ### 分,按#%收取;###万元以上-####万元(含)部分,按#.#%收取)及履约保证金。     
 ### 帐户交割结算,收款单位: ### 押金专户, ### : ### ,帐号:############ ########### #。    
#、承包期限为##年,承包费分#期支付,第一期为四年,此后每两年为一期,先付后用,每满五年,承包的价格在上一周期的基础上增加######元/年(相当于在上一周期每亩每年租金单价的基础上增加##元/亩/年)。     
八、特别约定:    
#、承包期间,养殖塘水电、管理房、 ### 负责建设,发包人协助办理。在承包期内至结束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损坏现有的一切基础设施(如养殖塘闸门、塘坝等),否则照价赔偿。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附属设施造成损失的,由双方协商。如因承包方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由承包方负责。   
#、 承包期届满后,养殖塘及养殖塘配套基础设施(含承包方承包期间新建、改建的固定养殖附属设施, ### 相应设备) ### 有。承包方应保证设施设备完好移交,不得损坏、缺失。    
#、 ### 承担。如遇自然灾害、生产经营安全责任事故和日常生产经营等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人身伤亡, ### 负责。    
#、 ### 门审批同意,承包方不得在承包区域内开展渔光互补项目;若需实施该项目, ### 负责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推进。    
#、养殖或渔光互补项目限定在四至红线图内,不得存在超面积、超范围使用的情况,否则,发包人有权无条件收回养殖塘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禁止小棚养殖,不允许对养殖时造成污染的水质排放,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发包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九、签订合同时间:自结果公示期(#个工作日)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付款(承包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竞价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挂牌。    
十、竞价成交的标的,由承租人(竞价成交人) ### 办理交接手续,交付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等一切应缴纳税款由承租人承担,对于标的物应缴纳其他费用、以及因此产生的争议,由承租人(竞价成交人)和委托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我中心概不负责。    
     
 ###

   
   
   
宁海县旗门大塘养殖塘招租项目承包合同 (## 年样板仅供参考)    
发包方(全称): ###  (以下简称甲方)    
 ### 会信用代码: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 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养殖塘承包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参照《宁海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三十六条》等文件精神, ### 属水域、滩涂承包给乙方用于水产养殖或渔光互补项目( ### 门许可,并按相关规定实施),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一、养殖塘基本情况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养殖塘位于宁海县一市镇旗门塘,面积 ####亩。    
二、承包用途    
乙方承包养殖塘仅作为水产养殖渔光互补项目( ### 门许可,并按相关规定实施)使用,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养殖塘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未经允许不得改变养殖塘现状。    
三、养殖塘交付和承包期限    
(一)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于 #### 年 月 日前,签订合同后向乙方交付该养殖塘。    
(二)养殖塘承包期限为 ## 年,自 年__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一)养殖塘承包费  元/亩/年,第一期承包费  元/年, 第二期承包费  元/年,第三期承包费  元/年,第四期承包费  元/年,第五期承包费  元/年,第六期承包费  元/年,第七期承包费  元/年,第八期承包费  元/年,第八期承包费  元/年,总承包费   元(大写 元)。每满五年,承包的价格在上一周期的基础上增加##元/亩/年。    
(二)支付方式为以下第 # 种:    
#、承包费按年支付,先付后用。乙方应将第一期承包费于签订承包合同之前支付给甲方。此后每期承包费,乙方均应于每个承包期限开始前##日之内向甲方支付下一个承包年度的承包费。    
#、承包费一次性支付,先付后用,乙方应于签订承包合同之前支付给甲方。    
#、双方约定的其他支付方式:承包期限为##年,承包费分#期支付,第一期为四年,此后每两年为一期,先付后用,每满五年,承包的价格在上一周期的基础上增加##元/亩/年。中标人应将第一期承包费于签订承包合同之前支付给发包人,如不按时签订合同、缴付承包款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竞标。此后每期的承包费,中标人均应于每个承包期开始前#个月之内向发包人支付承包费,如不按时缴付,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重新竞标。    
甲方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 :     
开户名称:     
账号:     
其他收款账号信息:     
五、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应按首年承包费的 ## %(##%-##%之间)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在承包合同终止且乙方返还养殖塘后##日内,甲方收取 ### 的费用外, ### 分无息归还乙方, ### 分,乙方仍需补足。如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六、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确保承包的养殖塘权属清楚无争议。若因养殖塘权属发生争议, ### 有费用。    
(二) ### 享有的对养殖塘的承包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生产经营活动。    
(三)如遇规划调整、国家建设需要、 ### 为或法律政策变化等原因,甲方应在解除合同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相关规定给予乙方补偿。乙方接收书面通知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甲方按照前述联系方式之一通知乙方的,不论乙方是否签收均视为送达。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依约使用养殖塘。 ### 监督,发现养殖过程中存在使用农药及违禁药物、超面积使用水域、滩涂,及时劝阻,并向乡镇(街道)、 ### 门报告。    
(五)遇汛期、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根据省、市、 ### 的有关指令,甲方负责做好养殖人员的撤离工作。    
(六)甲方应督促乙方做好生产生活垃圾分类和清理, ### 置。    
七、乙方权利义务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 ### 承包的养殖塘。    
(二)未经甲方同意及乡镇(街道)、 ### 门信息核准,乙方不得转租、抵押、分包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养殖塘。    
(三) ### 承担。如遇自然灾害、生产经营安全责任事故和日常生产经营等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养殖设施损坏、人身伤亡, ### 负责。    
(四)乙方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须提前##日书面告知甲方并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经甲方同意,双方应签订终止承包合同协议书,甲方提前收回养殖塘,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承 ### 有。甲方接收书面通知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乙方按照前述联系方式之一通知甲方的,不论甲方是否签收均视为送达。    
(五)未经甲方、乡镇(街道)、 ### 门审核同意,乙方不得建设不动产及与养殖方式不相符的基础设施等。    
(六)乙方应当依法依约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使用农药及违禁药物、超面积使用水域、滩涂等,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养殖塘。    
(七)乙方应保持水域、滩涂环境整洁,禁止养殖垃圾入海,做好养殖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八)遇汛期、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根据省、市、 ### 的有关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做好养殖人员的撤离工作。    
(九) ### 门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八、违约责任    
(一) ###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引起诉讼的,所有诉讼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担保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并使守约方免受损失。    
(二) ###  ### 养殖塘及设施的维修、养护等责任,致使发生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 ### 有赔偿责任; ### 垫付或赔付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相等于本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的违约金(就甲方而言,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另一方损失的, ### 分;    
(四) ### 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或被列入其他负面清单的, ### 置。    
九、合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养殖塘遇规划调整、国家建设需要、 ### 为或法律政策变化等被征收、征用;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本年度承包费不予返还,并可按第八条第(三)项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乙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水域、滩涂用途;    
#、 ### 期限届满前, ### 为表明不支付承包费;    
#、乙方迟延支付承包费, ### ;    
#、 ### 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遇汛期、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乙方拒不服从甲方关于养殖人员撤离工作要求;    
#、乙方存在使用农药及违禁药物、超面积使用水域、 ### 为;    
#、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直接解除与乙方的合同,本年度承包费不予返还, ### 养殖塘。若乙方拒不返还养殖塘的,甲方有权直接接管养殖塘,因此造成的养殖塘内有价物及其它一切损失, ### 承担,乙方不得主张任何索赔或补偿:    
#、未经甲方同意及乡镇(街道)、 ### 门信息核准,乙方转租、抵押、分包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养殖塘;    
#、乙方在承租期间因未遵守有关管理规定,被列入宁海县水产养殖失信人员名单;    
#、 ### 为,并造成一定恶劣影响的。    
十、养殖塘的返还    
(一)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承包期届满后的 日内(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养殖塘。若经甲方书面催告,乙方仍拒不返还养殖塘的,甲方有权直接接管养殖塘,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索赔(或补偿)。    
(二)乙方返还的养殖塘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并结清应承担的各项费用。养殖塘返还时,须经甲方验收认可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十一、其他条款    
(一)在本合同签订之前, ### 实质性信息,已明确了解养殖塘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    
 ### 门在养殖用房外张贴或养殖塘边竖立养殖信息公示牌,公示乙方姓名、照片(肖像)、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养殖塘面积、编号及租赁期限等有关信息。    
(二)甲、 ### 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 ###  ### 起诉。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 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养殖塘承包合同备案手续,变更、终止本合同的,及时办理变更、终止备案手续。    
(五)承包期间,养殖塘水电、管理房、 ### 负责建设,发包人协助办理。在承包期内至结束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损坏现有的一切基础设施(如养殖塘闸门、塘坝等),否则照价赔偿。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附属设施造成损失的,由双方协商。如因承包方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由承包方负责。    
(六)承包期届满后,养殖塘及养殖塘配套基础设施(含承包方承包期间新建、改建的固定养殖附属设施, ### 相应设备) ### 有。中标人应保证设施设备完好移交,不得损坏、缺失。    
(七) ### 门审批同意,乙方不得在承包区域内开展渔光互补项目;若需实施该项目, ### 负责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推进 。    
(八)养殖或渔光互补项目限定在四至红线图内,不得存在超面积、超范围使用的情况,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养殖塘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九)禁止小棚养殖,不允许对养殖时造成污染的水质排放,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发包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签署的,须有相应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乡镇(街道)备案一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内容)    
[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住所地:  住所地: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保证签署的相关内容都在同一页)    
    
附件: